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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庄的和解之途

  息战

  梳着一条马尾辫的艺术家杨大味坐在空旷阴仄的工作室里,对几天前刚刚结束的“战争”仍然惊魂未定。他说:“我对调解的结果很满意。”因为实在没有精力再折腾了。整个事件起起伏伏,就像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

  4月14日下午,广受社会关注的宋庄“小产权房”案有了最新进展,经过法庭调解,村民与两位艺术家最终达成以下协议:一、双方签订的买卖协议无效;二、被告方可以在房屋中继续居住直至房屋拆迁之日止;三、如遇房屋拆迁,地上物补偿款、搬迁费用、区位补偿款归被告所有,土地补偿款归原告所有。

  一直关注农村土地改革的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听到这个调解内容后感到很失望,因为“农民还是没有处置自己宅基地的权利”。而北京法律界知名人士许志永也有同感,权利只有到了拆迁时才能变现,而且艺术家并没有得到土地升值的收益。

  但杨大味还是很高兴,他当天在自己的博客中写道,“我于2007年4月12日上午10时走上法庭,距今正好一年零两天。从当时的愤愤不平到惶恐不安,再到今天的释怀平静。这也是人生的磨砺。我只能说:硝烟终将归于平静。”

  兴讼

  十一年前,杨大味花了五万块钱从北京通州区宋庄镇大新庄村买了十间平房,以此结束了自己多年的 “北漂”生活。一年前,原房主没打一声招呼就一纸诉状把杨大味告上了法庭,要求只有一个,当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希望按原价收回房屋。

  杨大味当时的感觉是 “受了巨大的刺激”,因为想不通自己这样一个老实人,怎么会突然成了被告。在2006年底、2007年初,类似的宋庄房屋诉讼案渐成风潮,农民们风传政府即将征地拆迁,为了获得高额补偿,使出两个法子,一是大兴土木,把院子一分为二,盖满房子;二是试图要回已经卖给艺术家们的房子。

  这十来年的时间中,宋庄从京郊一个缺乏经济活力的荒凉村镇摇身一变成为了中国乃至世界闻名的艺术村。与此同时,中国也开始了速度空前的城市化进程。在距离宋庄半个小时车程的北京市中心,据称有一万多个建筑工地正在开工,大兴土木的规模世所罕见。

  进城的农民可以在城里买房置业,但城里人到农村买房却遭到了禁止。按照现行的法规,农民的宅基地属集体所有土地,除了政府以外,没有人具备购买资格。通常的情况下都是地方政府以极低的价格征得土地,然后转手卖给开发商获取土地出让金,这部分收益成为地方政府的重要财源。地方政府以此资金投入工业项目、城镇建设,这些项目又导致再次征地,由此构成了中国城镇化、工业化的循环圈。

  56岁的宋庄农民李庆祥 (化名)对这些都不太感兴趣,他只是清楚记得前些年,村里出现了农民变市民的热潮,有了钱的农民都到城里去买房去了,空下来的房子就卖给了艺术家。现在起诉艺术家想要回房产,恰恰就是这些进城农民挑的头。

  “如果中央没有这样的政策,城里人不能到农村买房,他们谁也不敢告”,对这种起诉艺术家的做法,李庆祥嗤之以鼻。他自己也有一个院子在当年卖给了艺术家,但是从来没有动过要回来的念头,因为他觉得,“只要艺术家一走,宋庄就全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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